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卖元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一个小超市、不合社会危害性有限  ,法食罚万个体工商户、品被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元相也不是关法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比如 ,条拟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修改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卖元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不合他们可能是法食罚万一家夫妻店 、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品被罚款 。

“小过重罚”的元相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从朴素的关法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近年来 ,条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2025年初  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一辆小餐车。处以6.6万元罚款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
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处罚从不是目的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 、2022年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货值小 、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司法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立法 、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即使合法 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 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小微企业。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